女朋友S向喜歡的人告白了,在女人人生的分水嶺(之一)25歲的這一年。
在感情裡這是很偉大的事。偉大程度跟決定徒步環島、或游泳過台灣海峽一樣。
本文獻給她,我愛妳。
之一。
回想起來,至今人生中讓我最遺憾的事情們,都和告白有關。
若是18歲時人人都應該做一件永生難忘的瘋狂事,
對我來說那應該是對你說「我很喜歡你」。
但是我們在兩個城市通了幾百小時的電話,卻從未說出口。
我們在夜晚的鞦韆上任由微風摩擦彼此間的空氣,卻從未說出口。
我們有無數共同的回憶甚至作過相同的夢,卻從未說出口。
我們──至今我仍不知道你是不是,但我仍是這麼覺得──
帶著彼此知道又不知道的心情,殘忍的決定走向他方。
然而我從未忘記過。並非執著的愛著,而是從未忘記過,曾經那麼用盡全力喜歡一個人的自己。
再也找不回來了。
而那個年輕的我,卻從未說出口。
於是直至今你的名字還承載著我的遺憾,在每個出現的當口逼我苦笑著。
明明那麼喜歡你,你怎麼可以不知道呢?
之二。
他離開得很徹底,我卻連電話號碼都捨不得刪除。
智慧型手機時代太殘酷了,
LINE上的頭像已經變成陌生人,逼我承認再也不能想像按下撥出鍵他仍會接起電話。
海風是屬於他的,海邊的夕陽也是。
海浪也是,客船也是。沙灘是,烈日也是。
我們在捷運車廂門前說最後一次再見,美麗島站那麼美,我卻已不敢多踏進一步。
我想我的不是,也不去多想他的是不是。
但有些感情不需要加諸意義,後來我才想通了,卻來不及。
來不及告訴他,我很愛你。而今亦如是。
像至親,或至愛,而那麼重要的一個人,我卻忘了要說「我愛你」。
之三。
只是想要給一片混亂作個交代。
就算拼命回想也記不清楚,那晚哭哭啼啼的我坐在地板靠著牆,到底跟你說了什麼呢。
我說了嗎?或是沒說清楚?被我拉著走的你懂嗎?
現在你還記得嗎,在迷惘中嘗試理智的我。
雖然想來愚蠢,一定很不好看吧──但我並不後悔。
在那之後我依舊非常不坦率,彷彿那瞬間的瀟灑只是酒精帶來的短暫效果,
卻也因此彌足珍貴,請你一定要珍惜。
如今還能偶爾對你說說心裡話,我想,
一定是那個我這麼勇敢的緣故。
之四。
「你是我的風味絕佳。」
走過那段時期就發現自己言重了。
無論他看懂,或沒看懂,於是都不重要。
但這句話已經是我的寶物。
你為我推開過的那扇大門,也是。
之五。
最後我感受到一些無法跨域的距離了。
但我們一前一後的,在迎風的機車上你哼著歌,和我心裡響起的一樣。
明明是這樣,卻不敢戳破那層薄膜。
就好像是肥皂泡泡不小心呵護的話,就會消失。
卻忘記肥皂泡泡就算小心呵護,稍過幾秒,也會消失。
然後世界依然如昔,我們依然如昔。
你不知道的是,我已走過千山萬水,再也看不到曾經和你一起撐過的傘在哪裡。
你那邊下雨,可能已經與我無關。
可能有一天,我會想告訴你。
那些日子,一切小事都那麼有意義。
之六。
如果我現在沒說的話;
如果我之前沒說的話。
親愛的,有一天我一定會說的。
支支吾吾,或是有些口齒不清,
異常認真,或是故意別開眼去,
其實已經用盡勇氣和力氣,從胸口擠出聲音。
我想讓它附在你的耳邊、你的胸膛;我想讓它融在我的呼吸,代替每一口空氣。
這樣的話,便不是敷衍或濫情。
直到那樣的時機到來,我便會說出口了。
我的可愛的、勇敢的、擁有如同彩色玻璃彈珠一樣美好感情的S,
說愛從不會是一件將來會後悔的事,就算可能跌倒了,或像壁球一樣彈回來重傷了自己,
但那都已經是妳的了。
如此完整而沒有缺口的,是妳的一段故事。
現在妳要知道的唯一一件事,
就是「我愛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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