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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S向喜歡的人告白了,在女人人生的分水嶺(之一)25歲的這一年。

在感情裡這是很偉大的事。偉大程度跟決定徒步環島、或游泳過台灣海峽一樣。

本文獻給她,我愛妳。

 

之一。

回想起來,至今人生中讓我最遺憾的事情們,都和告白有關。

若是18歲時人人都應該做一件永生難忘的瘋狂事,

對我來說那應該是對你說「我很喜歡你」。

 

但是我們在兩個城市通了幾百小時的電話,卻從未說出口。

我們在夜晚的鞦韆上任由微風摩擦彼此間的空氣,卻從未說出口。

我們有無數共同的回憶甚至作過相同的夢,卻從未說出口。 

 

我們──至今我仍不知道你是不是,但我仍是這麼覺得──

帶著彼此知道又不知道的心情,殘忍的決定走向他方。

然而我從未忘記過。並非執著的愛著,而是從未忘記過,曾經那麼用盡全力喜歡一個人的自己。

 

再也找不回來了。

而那個年輕的我,卻從未說出口。

於是直至今你的名字還承載著我的遺憾,在每個出現的當口逼我苦笑著。

 

明明那麼喜歡你,你怎麼可以不知道呢?

 

 

之二。

他離開得很徹底,我卻連電話號碼都捨不得刪除。

智慧型手機時代太殘酷了,

LINE上的頭像已經變成陌生人,逼我承認再也不能想像按下撥出鍵他仍會接起電話。

 

海風是屬於他的,海邊的夕陽也是。

海浪也是,客船也是。沙灘是,烈日也是。

我們在捷運車廂門前說最後一次再見,美麗島站那麼美,我卻已不敢多踏進一步。

 

我想我的不是,也不去多想他的是不是。

但有些感情不需要加諸意義,後來我才想通了,卻來不及。

來不及告訴他,我很愛你。而今亦如是。

 

像至親,或至愛,而那麼重要的一個人,我卻忘了要說「我愛你」。

 

 

之三。

只是想要給一片混亂作個交代。

就算拼命回想也記不清楚,那晚哭哭啼啼的我坐在地板靠著牆,到底跟你說了什麼呢。

我說了嗎?或是沒說清楚?被我拉著走的你懂嗎?

 

現在你還記得嗎,在迷惘中嘗試理智的我。

雖然想來愚蠢,一定很不好看吧──但我並不後悔。

在那之後我依舊非常不坦率,彷彿那瞬間的瀟灑只是酒精帶來的短暫效果,

卻也因此彌足珍貴,請你一定要珍惜。

如今還能偶爾對你說說心裡話,我想,

 

一定是那個我這麼勇敢的緣故。

 

 

之四。

「你是我的風味絕佳。」

 

走過那段時期就發現自己言重了。

無論他看懂,或沒看懂,於是都不重要。

但這句話已經是我的寶物。

你為我推開過的那扇大門,也是。

 

 

之五。

最後我感受到一些無法跨域的距離了。

 

但我們一前一後的,在迎風的機車上你哼著歌,和我心裡響起的一樣。

明明是這樣,卻不敢戳破那層薄膜。

就好像是肥皂泡泡不小心呵護的話,就會消失。

 

卻忘記肥皂泡泡就算小心呵護,稍過幾秒,也會消失。

 

然後世界依然如昔,我們依然如昔。

你不知道的是,我已走過千山萬水,再也看不到曾經和你一起撐過的傘在哪裡。

你那邊下雨,可能已經與我無關。

 

可能有一天,我會想告訴你。

那些日子,一切小事都那麼有意義。

 

 

之六。

如果我現在沒說的話;

如果我之前沒說的話。

親愛的,有一天我一定會說的。

 

支支吾吾,或是有些口齒不清,

異常認真,或是故意別開眼去,

其實已經用盡勇氣和力氣,從胸口擠出聲音。

我想讓它附在你的耳邊、你的胸膛;我想讓它融在我的呼吸,代替每一口空氣。

這樣的話,便不是敷衍或濫情。

 

直到那樣的時機到來,我便會說出口了。

 

 

我的可愛的、勇敢的、擁有如同彩色玻璃彈珠一樣美好感情的S,

說愛從不會是一件將來會後悔的事,就算可能跌倒了,或像壁球一樣彈回來重傷了自己,

但那都已經是妳的了。

如此完整而沒有缺口的,是妳的一段故事。

 

現在妳要知道的唯一一件事,

就是「我愛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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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愛波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