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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感情裡沒有什麼,

比發現自己以為的幸福只是「自以為的幸福」更難堪的事了。

在我經歷這種難堪之後才赫然發現,每個人也許都曾經「不愛」過,只是有沒有發覺。

若我曾經的你,發現自己與下面的人們雷同,

別懷疑,那就是你──我不愛你,現在終於說出口。

 

之一。

總是太慢省視過往。

 

那天早上我向自己坦承:那時候的我並沒有愛他,甚至連喜歡都沒有。

我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一塊木板,

即使浮浮沉沉,總比死了好。

於是我欺騙了他,也欺騙了我自己,欺騙了全世界。

我利用了他,離開我離不開的地方,寧願與理查帕克待在一條看不見岸的船上。

但原來,我才是虎,我張嘴吞噬了我們,他卻以為是我讓他重生。

在那之後一切的一切也許只是愧疚的報恩。

而如今我才敢面對,敢面對原來我從未愛他的事實。

也才解開為什麼再更之後,所有有關他的事對我來說都如此沉重。

我明明喘不過氣,卻仍在無助的時刻試圖呼喚他來救我。

 

那個夏天我跟了一個我不愛的人,走了一條我不該走的路。

爾後傷痕累累,竟是自作孽。

我想我欠他的深愛一個道歉:對不起你的錯愛,我感謝你,但我不愛你啊。

 

之二。

一直誤會自己很偉大。

 

我以為那就叫犧牲,我以為那就叫好女人的模範。

我當時以為我那麼愛他所以不吵不鬧、不任性不奢求。

我以為我做了很偉大的事,包括最後的選擇,都錯認那是一種斷尾求生。

可是現在我連他叫什麼名字都不記得。

 

是一個字都記不起來的不記得。

 

只記得那是第一個男人的吻,讓我可以沉迷,甚至燃燒。

只記得在那當下我突然懂了什麼叫做纏綿悱惻。

可是現在我連他叫什麼名字都不記得。

 

只記得於是我喜歡上了另一個味道、另一件外套,另一個人。

才驚覺原來我從未在那段關係之中:我沒有被豢養、沒有被馴服,僅僅是被自己催眠了。

一個下著雨的晚上,找了一個理由傳了簡訊分手,並沒有獲得半點挽回。

我的虛偽死了,同時我也拔出了不該存在的另一株苗。

然後知道了自己是一個戴著面具的女人──19歲,就對愛情不忠實的女人。

我欠我自己一個道歉:對不起,女孩。是我的不愛,勒斃了我的愛情。

 

之三。

太輕饒自己騷動的寂寞。

 

根本不知道為什麼會開始,也不知道到底怎麼結束的。

也被我忘記名字的人,連長相都模糊。只記得他的其中一肩上有一張臉。

他問我:「你不怕嗎?」我理所當然的說不怕。

誤以為那就是包容一切的意思,所以他用他的方式歇斯底里的愛我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在他又問我「那妳愛我嗎?」,而我張開嘴卻無法回答的時候──

是因為我不愛你,才不怕。

 

整整30天,用來荒誕的逃避一段365天的單純感情。

我讓我最不能失去的人失去我,甚至也許我刺傷了那個人;也刺傷了我自己,用我的寂寞。

我那騷動的、惶恐的寂寞,揮霍了年輕時彷彿用不完的時間。

然而最後什麼也沒有。

 

又過了一年我收到他的簡訊,向我道歉是他分手的太不理智。

我沒有回應,或是該說我不敢回應:

是我故意讓你說出那樣的話,對不起。無論怎麼回想也不會心痛,因為根本我不愛你。

 

之四。

甚至我不知道什麼叫愛情。

 

還記得我在日記本寫下:他是不是喜歡我?

那是開心的,開心於這輩子第一次被人喜歡著。

我們在學校附近約會,看了第一場電影,牽了第一次手,我們甚至都還是不能騎車的年紀。

可是我不了解原來我並不喜歡你。

 

原來我喜歡的是被喜歡的感覺,是你說夢裡我從高樓摔下,你奮不顧身拉住我的感覺。

我喜歡的是我們在掃地時間像其他談戀愛的人一樣打鬧,

我喜歡的是我被貼了一個標籤代表我身後有你在罩。

我不了解原來我喜歡的不是你。

 

我想沒有人在那個年紀是成熟的,所以都犯了錯。

只是幼稚也許能被原諒,傷痕卻是一輩子的。

若那道疤至今還隱隱作痛,我想我真的欠你一個道歉:對不起,我不喜歡你。

我不該輕描淡寫地彷彿只是點錯了一杯飲料,這是一句多麼該嚴肅說出口的話。

 

對不起,對不起。我想我們如今都學會了什麼是愛。

 

之五。

對不起。我傷痕累累的愛情啊。

14歲,到25歲,我仍然深陷愛與不愛的羅生門。

誰說了什麼是否口是心非,誰又如何精準的猜了誰的心──

有所謂的,是還愛著;

無所謂的,都是不愛的。

 

可是我說不愛了,你怎麼就相信了。

 

 

後記:

挖出不愛的比說出深愛的難。

我是真的想不起來他們的名字,一點都不誇張。

可是那也是我的一部分。殘忍不愛的我,或是努力愛著的我,都是我的一部分。

我對已發生的故事從不保留,希望能帶給我的朋友們──無論是感慨或是娛樂──一點點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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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愛波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