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

今天結束了我三月份的第二個展場工作,
拖著疲累的雙腳和呆滯的眼神,我提了一袋戰利品坐上我男人的車。

「欸我昨天有沒有跟你說我這次的同事他...」,
「早上我跟一個外國客人打招呼他超帥的...」,
全身上下剩那張嘴還精力充沛,拼命說著那些不一樣的展場人事物。

──那些其實可有可無,也許很快就會忘記的小小回憶。

有時候我覺得我的滔滔不絕只是為了提醒自己,
不要忘記這些曾經相遇的人們和曾經發生過的事情,
如果在腦海裡終究會消失,那至少讓我講述著的聲音在空氣中存在過吧,
讓其他人去分享我的記憶吧。

也許有一天我已經忘記了,卻有人還會這樣說:
「我有個朋友阿,他說他有一次遇到了一個....」

一不小心就成為別人的回憶了。





之二。

人之所以有情有義,大概是因為人其實相當無情無義。

也許有人會指出螳螂交配時母螳螂會把自己砲友的頭吃掉,
或是說布榖鳥懶散成性撿別種鳥搭好現成的巢很不要臉,

但是說什麼「狼心狗肺」,
也沒聽說過什麼狼社會的情殺仇殺滅門血案事件,
更不要說狗簡直象徵了一輩子忠心的傻帽。


人之所以詆毀其他動物,
很有可能是強烈的意識到自己在道德情感上是全生物圈最糟糕的動物。

就樣野生的老虎或老是被追捕的羚羊和斑馬,
似乎就不太會得憂鬱症。
天命如此,不必太抗拒,羚羊從來不會想著要集體反追殺一隻老虎吧。


人類熱愛互相攻擊的程度,已經遠遠超過可以想像的限度。

所以創造出了「情義」這種字眼,
把幫助了明明就是同類的事情,變成一種相當值得讚揚的美德。

不要說皮膚顏色不同,只不過是生在不同地點都要分成不同類別。
然後跟不同類別的人逞兇鬥狠是一種常態,
那思想跳脫這個分類法的就可以得個諾貝爾和平獎。


但是說實在的,我想四川熊貓跟台灣出生的熊貓,
見了面應該不會吵起來吧。





之三。


生活在同一個城市,因為不同原因而認識成千上百個人,
常常有人說這是一種緣份。

認識之後又回歸成陌生人,應該也可以歸類成一種緣份。

仔細想想,緣份這種事情大概有點殘忍,
否則好聚好散這門學問就不會有這麼一大票人天天在重修。


現在我對一個熱烈聯絡著的朋友很感興趣,
認為大概生活沒有了他就很無趣吧,
萬萬沒想到不過半年時間我又過著另一種型態的生活,
手機電話簿裡的號碼刪刪存存,同樣叫「大頭」之類的名字已經替換三四個面孔。

「阿,你叫大頭阿!」我這樣說。
「我以前也有認識叫大頭的。」我又說。
一個是我前前前男友,一個是我大學同學,還有我朋友的老公......

只是好比談過戀愛上過床的某任男友,我連他的名字都忘了。


忘記是一種好聚好散嗎?


於是新加入我的生命軌道的那些人們,我開始閒散的走在他們之間。
而不是熱烈的挽著他們的手沉迷那一時熱情的燃燒。


不刻意相連在一起,就不會有分離時的疼痛。
雖然那種疼痛,不過就是為了滿足情感空洞的想像。





之四。

也許他有一天會離去吧,
也許他會一直待在這裡。

但是看著他霸佔著一整張床,我只是這樣想,


此時此刻,不聚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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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愛波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